为进一步加强学院和系(中心)的二级管理原则,规范各系(中心)的管理工作流程,在学院的领导下,明确各系(中心)主任职责。主要职责如下:
一、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政策,协助党支部书记做好教师的思想政治工作。
二、结合学院一流学科建设目标,负责制定本学科的学科发展规划和建设目标。
三、负责系(中心)的日常教学组织和管理,督促和检查本系(中心)的教学研究和教学改革活动,组织教学工作的经验交流,抓好教风建设。
四、规划本系(中心)的人才引进,制定教师的培养计划,对教师的国内外的学术交流、访问和进修进行初审。
五、负责本系(中心)的专业技术人员的工作分工,包括资产管理、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会活动,档案整理归集科研教学辅助工作等,并督促,检查工作的落实情况。
六、负责系(中心)实验室的整体规划建设工作。
七、负责本系(中心)的学风建设,加强学生的学术交流和科研工作的管理与引导,营造优良的学术氛围。
八、负责组织本系教职工的年终总结工作。
九、完成学院布置的其他相关工作。
吉林大学物理学院
2018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