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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吉林大学物理学院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录取实施细则

发布日期:2020-06-17 发布人: 点击量: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9号)、《2014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教学〔2014〕4号)、《吉林大学2020年博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办法》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院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制定吉林大学物理学院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录取工作办法。

一、复试录取工作原则

1.坚持健康第一原则。按照国家、吉林省及我校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严格落实考试期间疫情防控措施,切实保障考生及我院师生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2.坚持公平至上原则。按照教育部博士招生相关文件要求,严格考生资格审查,严格考试过程管理,严肃考风考纪,加强监督检查,强化信息公开,确保考试招生工作公平公正。

3.坚持质量为先原则。遵循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科学制定招生方案,科学设计考试内容,严格考试考核标准,坚持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确保博士研究生招生质量。

二、考试方式

根据学校要求,我院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采用网络远程考试方式。

三、组织管理

1.吉林大学物理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院长、书记担任组长,主管研究生工作副院长、主管研究生工作党委副书记担任副组长,学院纪委书记、学院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人、学院各系(中心)主任、研究生办公室全体成员担任成员。负责制订学院博士考试招生工作办法、考试招生工作方案及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领导并组织命题、考试及录取工作;对考生提出的质疑做出合理合法的解释;对考生的考核及考试结果负责。

2.复试命题小组:负责命制符合学科专业特色及招生考试工作要求的试题。

3.复试考核小组: 由博士生导师担任组长,成员由本学院中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公道正派的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的教师组成。考核小组一般不少于5人。

4.资格审查小组:由主管研究生工作的副书记、副院长及研究生工作人员等组成,负责对考生的报考、录取资格进行审查。

5.疫情防控小组:负责人员排查、场地排查、设备排查、卫生消毒等疫情防控工作。

6.技术保障小组:确保网络远程考试所需要的软硬件条件,掌握软件操作流程,培训考试教师,开展网络考试演练,及时处理考试过程中的技术问题。

7.监督检查小组:由学院纪委书记任组长,对命题、考试、录取的工作程序、保密规定、信息公开公示和工作人员的廉洁廉政等进行监督检查。

四、考试形式及内容

1.复试方式及要求

采用网络远程复试方式(综合面试)。

网络远程复试采取双机位双平台。主平台为钉钉,辅平台为QQ(备用平台:腾讯会议)。

考生需以报名系统中填报的手机号注册钉钉账号参加复试。双机位中主机位主平台作为复试使用,辅机位辅平台作为监考使用。

复试小组成员在面试期间严禁做任何与复试考试无关的事情,如有事特殊情况需离开面试现场时,面试工作须暂停,待复试小组成员到齐后再进行面试工作。

2.复试主要内容

综合面试采用结构化即时问答形式,考核内容注重对考生的全面考查和综合评价,既注重学业知识考核,也注重专业能力素质和科研创新潜质考查,既注重考试成绩,也注重一贯表现。

(1)专业素质和能力

根据专业培养目标的要求,考查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科研创新能力、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等。考核中还会参考考生申请材料审核情况,对其进行综合测评,判断考生是否具备博士生培养的潜能和素质。

(2)综合素质和能力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博士生招生考试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

(3)外语听说能力测试

考察考生的外语听说能力。

五、考试工作程序

(一)制定并公布招生考试工作办法

学院制定《吉林大学物理学院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录取实施细则》,在学院网站向考生公布,招生办公室也将在吉大招生网站上同时公布,方便考生查询。

(二)确定参加招生考试工作人员

学院选派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公道正派的人员参与招生考试工作;对所有参与人员进行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使其明确工作纪律、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充分发挥和规范导师作用,明确招生导师在考试工作中的权利、责任和纪律要求。

(三)命制网络远程考试试题

学院选派政治过硬、品行优良、业务熟悉、责任心强的人员承担命题工作,并加强相关人员培训,切实提高其法律意识、责任意识和业务能力。考试尽可能采用综合性、开放性的能力型试题。学院做好命题的保密工作,严格做好试题命制、分装、保管等环节管理。所有命题及接触试题的人员均须签订《命题涉密人员保密责任书》。试题、答案及《命题涉密人员保密责任书》须存档,保存期为三年。

(四)签订廉洁自律承诺书

所有参与考试的教师及工作人员须与纪委书记签订《廉洁自律承诺书》,并妥善保管三年。

(五)进行考生资格审查

严格按照招生简章及专业目录的要求,在考试前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与考生逐一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不符合要求的考生不准予参加考试。所有考生资格审查汇总表由审查人和资格审查小组组长签字后存档,保存三年。考生须通过邮件提供如下照片或扫描件:

1.考生(含军人)本人居民身份证件原件;

2.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

3.已获硕士学位人员硕士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

4.应届毕业硕士生研究生证原件;

5.在国内获得硕士学位者,须提供由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出具的学位认证报告原件;在国(境)外获得硕士学位者,应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位认证报告原件;

6.博士报名信息简表;

7.须有两名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专家推荐书”原件。

考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其考试资格和录取资格。

1.政治审查不合格者。

2.材料造假或不符合要求者。

3.学位证、身份证、准考证、报名简表及复试表上的照片不相符者。

4.不符合《吉林大学2020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及专业目录》规定的报考条件者。

(六)考试过程要求

1.每个考生的考试(含初试科目、复试内容)时间一般不少于40分钟。考试全程录音录像。

2.考试教师要认真准备考试考核内容,充分了解考生的学术背景和科研能力。

3.在考试过程中,考试教师不得中途离场,不得接打电话,不得做与考试无关的事情。

4.招生考试工作办法、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考试试题及答案、资格审查记录、录音录像材料、考试记录、考试成绩、拟录取名单等相关材料,在考试结束后一周内统一存档。被录取考生的答卷保留三年。未被录取考生的答卷和其他相关材料保存一年。

六、录取工作

按照考试成绩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考生成绩满分400分,包括外国语、业务课一、业务课二、复试成绩四部分。考试成绩低于240分的考生不予录取,业务课一、业务课二每科成绩低于60分的考生不予录取,复试成绩低于60分的考生不予录取。跨学科加试不及格考生不予录取。

七、信息公开公示

1.学院提前在官网公布招生考试工作办法、参加考试所有考生成绩、各专业拟录取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拟录取专业、考试成绩等信息),公示期为三天。

2.在调档审查后,学校招生办公室统一公示全校拟录取名单,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

3.咨询及申述渠道。学院咨询电话:0431-85167955。考生对考试、录取结果提出质疑时,在录取结果公布三个工作日内,可向学校监察处提出申诉,申诉电话:0431—85167467;招生办公室咨询电话:0431—85166371。

八、违规处理

1.我校教师及工作人员凡与考生为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直系亲属的,应主动回避,不得参与博士招生考试工作。违反招生考试回避制度的将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2.在博士生招生考试中有违规或弄虚作假等行为的,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及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对在校生,通知其所在学校,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对在招生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或者违反有关规定给招生工作造成损失的人员,由主管的教育行政部门或其所在单位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追究责任。

4.招生工作中,严禁学院任何人员举办或参与举办考试招生辅导活动,严禁向社会培训机构提供考试招生辅导活动场所和设施,严禁委托社会培训机构进行考试招生辅导培训、招生宣传和组织活动,违反规定的要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5.禁止在研究生招生过程中乱收费。

九、工作纪律要求

要把维护考试安全作为一项重要政治责任,牢牢守住考试安全这条底线,加强对博士招生考试工作的领导。学院院长、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分管研究生工作的副院长和副书记是复试工作的直接责任人。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对学院考试工作亲自把关、亲自协调、亲自督查,慎而又慎、细而又细、实而又实做好招生考试各项工作,确保我院博士招生考试工作科学规范、公平公正公开。

十、复试工作日程安排

1. 6月8日-10日,再次开通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上报名系统,未被申请考核制录取的考生及其他未报名考生可再次进行统考网上报名,缴费及网上确认。

2. 6月11日-18日,由学校考试中心组织完成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专项计划的网络远程外国语考试。

3. 6月19日,由招生办公室划定少民专项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外语合格分数线。

4. 6月20日-21日,完成资格审查。

5. 6月25日-26日,完成普通招考网络远程考试。

6. 6月27日-30日,招生办公室统一公示全校博士拟录取名单,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

7. 7月9日-10日,调档审查。

8. 7月16日前,招生办公室最后审核确定拟录取名单,上传至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十一、注意事项

1.进入复试名单的考生,在报名系统中填报的手机应保持畅通,我院将逐一与考生取得联系。

2.参加复试的考生应尽快准备网络远程复试所需的软硬件设备。

3.我院没有任何形式的复试辅导,请考生注意防骗。

4. 请仔细阅读《附件二:物理学院2020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工作流程——复试考生用》,并按相关要求尽快完成复试准备工作。

5.请加入物理学院2020博士研究生群,群号:758242734

验证方式:姓名-报考专业-报考导师姓名

十二、本办法及未尽事宜由吉林大学物理学院负责解释。

联系人:于洪飞 刘新霞  宇鹏飞  

咨询及申诉电话:0431-85167955

吉林大学物理学院

2020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