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课题组、各位导师:
根据学校疫情防控工作总体要求,以及实验室管理处实验室有序开放相关工作通知精神,为落实疫情防控和实验室安全双重责任,保障科研工作的正常进行,现将学院实验室开放有关实施意见通知如下,请各实验室、各课题组、各位导师遵照执行。
一、各课题组责任人为实验室安全及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坚持“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的各项要求,做到实验室有序开放、安全开放。
二、各课题组责任人落实实验室安全、疫情防控管理制度,在实验室启用前,课题组负责人对实验室进行检查,保证符合实验室开放条件。实施实验室每日安全检查制度,确保水、电、气、暖、排风等设施无故障,确保实验设备完好,并运行良好。重点对实验室危化品、辐射源及射线装置、特种设备、机械机电设备等安全进行检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问题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处置,并记录。
三、人员进入实验室应穿着实验服,带好N95口罩,做好个人防护。不组织、不参加聚集性活动,不在实验室内饮食、住宿、使用明火等。
四、与单次入校的维修人员、物资配送人员等,严格执行零接触原则,严格按规定做好物资入楼前的规范消杀工作。
五、开展实验活动应在指导教师的监督、管理和检查下进行,并事先做好实验室与实验项目的安全风险评估工作。课题组须指派1名高年级学生作为组内负责⼈,合理做好实验安排,坚决杜绝无人值守开机情况出现。
六、实验废弃物严格按照规定进行规范处置。
七、出现异常情况,实验室要立即向学院报告并启动应急预案。
八、安全责任按《物理学院实验室安全管理责任书》相关规定执行,应急预案按《物理学院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及《物理学院疫情防控过渡期实验室应急预案》执行。
物理学院
2022年12月10日